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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办理取水许可?

 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如果直接从江河、湖泊、水库取用地表水、从自备水源取用地下水,或者从污水处理厂取水再生水,这些都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。

取水许可分为取水许可申请、取水许可补办、取水许可延续、取水许可变更四个办理事项。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事项进行申报。

具体来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四十八条:直接从江河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,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,并缴纳水资源费,取得取水权。但是,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、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。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规定。

 

  如果您有上述取水方式,尚未办理取水许可的,请尽快与我们联系。

  联系方式:

  010-68431671、010-687852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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